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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估协关于开展第十八批资深会员(土地估价方向)评审工作的通知

关于开展第十八批资深会员(土地估价方向)评审工作的通知

中估协发〔2026〕7号

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土地估价(自然资源评价评估)行业协会,各会员:

  根据《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资深会员管理办法》(中估协发〔2012〕3号)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及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(以下简称中估协)第五届第五次常务理事会相关决议,中估协拟于近期开展第十八批资深土地估价师评审工作,具体安排如下:
  一、申报时间
  2026年3月6日—3月20日。
  二、申报条件
  (一)申请人
  申请人应获得两名资深会员的书面推荐,并经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签署意见。
  (二)推荐人
  1.资深会员每人每批次只能推荐一名申请人;
  2.承担推荐责任的资深会员与申请人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单位;
  3.推荐同一申请人的两名资深会员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单位。
  (三)执业申请人申报条件
  1.具有中估协个人会员资格,按时缴纳个人会员会费;
  2.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10年(含)以上;
  3.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,诚信档案中无不良行为记录;
  4.作为签字估价师近3年每年签署至少1份土地估价报告;
  5.近3年主持过中估协等立项的土地估价相关课题研究并通过验收,或近3年在公开出版学术刊物发表过论文,或近3年在中估协认可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过论文。
  (四)非执业申请人申报条件
  1.具有中估协个人会员资格,按时缴纳个人会员会费;
  2.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10年(含)以上;
  3.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,诚信档案中无不良行为记录;
  4.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和较强的研究能力,或具有10年以上土地估价方面的相关经历及丰富的管理经验;
  5.近3年出版过土地估价专著,或近3年在公开出版学术刊物发表过论文,或近3年在中估协认可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过论文,或参加有关行业管理法规、规范以及技术标准制订、修订等工作,对土地估价行业建设做出突出贡献、有较好的社会反响;
  6.在高校工作的申请人近3年应未间断土地资源管理相关教学,积极参加土地估价行业协会的活动。
  三、申报程序及注意事项
  申请人请于申报日期截止前登录中估协网站(http://www.creva.org.cn)“综合服务平台”,以个人会员身份登录在线填报申请表并上传附件(不需向中估协提交纸质申报材料)。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土地估价(自然资源评价评估)行业协会请于3月27日前通过中估协网站“综合服务平台”填写相关意见,打印申请人基本情况表,盖章扫描后上传。申报注意事项如下:
  (一)按照《办法》及《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关于印发资深土地估价师评审指标体系的通知》(中估协发﹝2014﹞63号)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;
  (二)申请人可于“综合服务平台”查询推荐人的推荐情况,再由推荐人进行推荐;
  (三)申请人扫描上传《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资深会员申请表》(由申请人在线填报打印并签名)和《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资深会员推荐书》(由推荐人自拟并签名);
  (四)执业申请人在线填报近3年(2023年1月1日-2025年12月31日)每年1份土地估价报告的名称及其在土地估价报告备案系统中的备案号。
  四、联系人及电话
  联系人及电话:张大为010-62169302
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陈光耀010-66560845
 
  附件:1.执业申请人评审指标
            3.非执业申请人评审指标
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
2026年2月28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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